此书是汉语文献中继《西方文明中的音乐》之后被翻译引进的第二部保罗·亨利·朗的著作。保罗·亨利·朗是西方音乐学界闻名遐迩的大学者,这部文集是他漫长学术生涯的“谢幕曲”,书中收录的29篇文章陆续(而且略显平衡地)出自《西方文明中的音乐》出版后的每一个时代,其中50年代8篇,60年代5篇,70年代7篇,80年代9篇,很好地反映了朗的“学术生命”在(40年代以后)长达半个世纪内的发展轨迹,这对于我们从整体上观照朗的学术成就和学术思想具有不言而喻的重要意义。它延伸了《西方文明中的音乐》未竟的论题,包含了对《西方文明中的音乐》诸多证据的补充、诸多方法的例示,以及诸多观点的回应、强调和发展。全书分为四辑:
第一辑《论音乐学》是学科导论式的文字,特别适合作为音乐学专业研究生的入门读物,以使其获得对于学科概念、学者素养、学术研究方法等问题的基本认识——尤其是音乐学的学科属性、音乐学家的责任和素养、音乐学术的误区、“学术型音乐文字”与“普及性音乐文字”的差异等问题;此外也值得作为音乐学者“省身自勉”的参考。
第二辑《古乐新思》和第三辑《二十世纪文明中的西方音乐》尤其适合爱乐者和音乐批评家阅读。朗对于历史人物的述评往往围绕其整体音乐人格(如珀塞尔、巴赫、亨德尔、莫扎特、贝多芬、斯特拉文斯基各篇)、创作历程和风格创意的本质(如莫扎特、佩尔戈莱西、贝多芬、瓦格纳、勋伯格各篇)、成见中的误会(如帕莱斯特里那、巴赫、亨德尔、贝多芬各篇)乃至较为系统的“接受史”(尤其是帕莱斯特里那、亨德尔两篇)等问题展开。他对当下事件的点评也总是伴随着睿智的剖析和善意的告诫,是具有示范意义的普及性和批评性音乐文字。
第四辑《论表演实践》最理想的读者对象是音乐表演家和音乐史学家,它涉及古乐表演的多方面论题(装饰音、即兴演奏、古乐器、巴洛克前后的歌唱传统、音乐中的符号象征等),显示了兼具历史学家身份的音乐批评家所具备的“贯通古今”的能力,以及音乐学理论研究对音乐表演实践所具有的指导意义。文中所列举的病象和误区、所展示的观念和思想、连同所罗列和援引的大量原始文献,对我们认识“本真主义表演”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当然,朗在全书中所彰显的学术风范,对我国的音乐学者,尤其是正在成长的青年学者和莘莘学子而言,不失为适时的引导和有益的鞭策。
保罗·亨利·朗(Paul Henry Lang, 1901-1991):美籍匈牙利音乐学家,音乐批评家。生于布达佩斯,曾就学于布达佩斯音乐学院,后赴海德堡大学和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前身)攻读哲学、法语文学和音乐史。1928年获洛克菲勒基金会资助而移居美国,先后在瓦萨尔、威尔斯、卫斯理三所学院任教,后在康奈尔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33年起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享有“美国第一位音乐学教授”之殊荣。其扛鼎之作《西方文明中的音乐》被誉为“学养”与“文风”上的双重典范。其他著作有《亨德尔传》《莫扎特的创意世界》《歌剧体验》《插图音乐史》《美国音乐史百年》等。朗是美国音乐学会的奠基人,曾担任国际音乐学会主席,《纽约先驱论坛报》专栏评论家,《音乐学季刊》主编等职。以其渊博的学识、开阔的视野、犀利的笔锋、卓越的文采,更兼近60年辉煌的学术生涯和丰富深远的学术影响,被公认为20世纪美国音乐学界的领军人物。
▓ 乔治·比洛(George J. Buelow, 1929-2009):美国音乐学家。印第安纳大学荣休教授,曾任美国巴赫协会主席。作为巴洛克音乐的权威专家,其研究涉及该时期的表演实践、理论文献和人物传记。代表性著作有《巴洛克音乐史》《晚期巴洛克歌剧》《海尼兴理论中的通奏低音伴奏》《马泰松新论》《许茨读本》等。曾为《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大辞典》撰写多位巴洛克音乐家条目。
▓ 阿尔弗雷德·曼(Alfred Mann, 1917-2006):美籍德裔音乐学家,音乐理论家,学者型指挥家。生于德国汉堡,先后就读于柏林、米兰、柯蒂斯三所音乐学院,修习中提琴、作曲、指挥和音乐学。“二战”间经历坎坷,战后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师从保罗·亨利·朗)。1947年起执教于罗格斯大学,作为该校音乐系的奠基人,在此任教30余年。1980年退休后受聘于罗切斯特大学伊斯曼音乐学院,1987年荣休。曾担任纽约康塔塔歌友会乐团和伯利恒巴赫唱诗班指挥,是美国巴赫协会的创办人之一。以其学者、理论家和指挥家的多重身份,对巴洛克音乐的本真主义复兴、演奏教学和学术研究有重大影响。
马艳艳(1983-):女,厦门大学师资博士后,美国斯坦福大学国际安全与合作中心访问学者。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英语系,硕-博研究生分别毕业于上海音乐学院文献编译专业和厦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获音乐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长期从事音乐文献翻译工作,曾参与上海音乐学院国家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并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 西方学界一致公认:保罗·亨利·朗是最具宏观视野和最博学的音乐学者之一。其扛鼎之作《西方文明中的音乐》是音乐文化史的代表性论著,其汉译本在中国的音乐界和文化界已产生广泛而健康的影响。《音乐学与音乐表演》则从另一侧面展现了这位饱学之士为人称道的广阔视野、敏感眼光和华美文风——其中不仅涉及专门的学理和史学课题,也对诸多当代和眼前的音乐话题发表了深刻而锐利的评议。这是不可多得的学问之书,也是开阔眼界的赏乐之书。
——杨燕迪
(哈尔滨音乐学院教授、博导、院长,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西方音乐学会会长)
▓ 除了享誉学界的音乐史论巨著《西方文明中的音乐》,保罗·亨利·朗还写过诸多谈音论乐的文章。他对音乐学内涵和性质的精要阐述,对帕莱斯特里那、贝多芬和斯特拉文斯基等作曲家的独到评说,对音乐表演实践及相关问题的深刻见解,依然深深启迪当今学人的思考。读《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中的精彩文字,让我们再思音乐学先贤之学养、睿智、深透的同时,进一步体悟西方音乐学术传统的深厚及其蕴意。
——孙国忠
(美国洛杉矶加州大学音乐学博士,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 奏乐之道,贵乎“知”音。“知”音的过程,离不开对各音乐学术门类的钻研。音乐表演与音乐学时常被孤立地看待为互相缺乏联系的两个学科,而保罗·亨利·朗的《音乐学与音乐表演》一书可以帮助我们识破这种偏见。它的精彩论辩让我们深信:不仅音乐学是密切联系实践的学科,好的音乐表演也必须是具备“学术”尊严的实践。
——赵晓生
(作曲家、钢琴家、音乐理论家,上海音乐学院教授)